1. Trang chủ
  2. » Giáo Dục - Đào Tạo

Nghiên cứu cách biểu đạt hành vi mệnh lệnh trong tiếng hán (đối chiếu cách biểu đạt tương đương trong tiếng việt) luận văn ths ngôn ngữ học 60 22 10

92 83 0

Đang tải... (xem toàn văn)

Tài liệu hạn chế xem trước, để xem đầy đủ mời bạn chọn Tải xuống

THÔNG TIN TÀI LIỆU

Thông tin cơ bản

Định dạng
Số trang 92
Dung lượng 1,86 MB

Các công cụ chuyển đổi và chỉnh sửa cho tài liệu này

Nội dung

本论文为了能够对现代汉语实施性指令行为表示法做出全面的介绍,已经采取了统计、分析、归纳、对比、调查等研究方法,对有关汉语实施性指令行为表示法进行研究,对实例加以分析、归纳,从而得出结论,阐明其结构和意义特点。在进行汉、越实施性表示法对比的过程,使用对比理论来说明两者之间的异同。 6.研究语料 本论文汉语语料来源于老舍、莫言、鲁迅等当代作家的小说、话剧作品以及北大语料

Trang 1

河内国家大学下属外语大学

研究生系 吴氏茶

Trang 3

全文目录

前言……….1

第一章: 现代汉语指令行为的有关问题 1.1 相关理论基础……… 3

1.1.1.言语行为理论……… 3

1.1.1.1. 言语行为的定义……… 3

1.1.1.2.言语行为的分类……… 3

1.1.1.3 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3

1.1.2.指令言语行为……… 5

1.1.2.1.指令言语行为的定义……… 5

1.1.2.2.指令行为的分类……… 6

1.1.2.3.指令言语行为的使用条件 ……… 7

1.1.2.4 影响指令行为策略选择的因素……….9

1.1.3.指令与礼貌………10

1.1.3.1.礼貌概说……….10

1.1.3.2.直接与间接指令及礼貌的关系………11

1.1.4 指令行为的语义……… 12

1.2.汉、越语指令行为表示法研究综述……… 13

1.2.1.汉语学者的研究……… 13

1.2.2 越南语学者的研究……… 14

Trang 4

小结

第二章: 现代汉语指令行为表示法考察

2.1 直接表示法……… 16

2.1.1.施为动词与施为句………16

2.1.1.1 施为动词的特点……… 18

2.1.1.2 施为动词的分类……… 19

2.1.2 祈使句……… 23

2.1.2.1 祈使句的模式……… 24

2.1.2.2.祈使句的主要成分……… 25

2.1.2.2.1 主语……… 25

2.1.2.2.2.谓语……… 25

2.2 间接表示法……….29

2.2.1 带情态动词的句子……… 29

2.2.1.1 情态动词的分类……… 30

2.2.2.2 以上的三小组表示指令的差异……… 33

2.2.2.动词重叠……… 34

2.2.2.1. 动词的重叠形式………35

2.2.2.2.可以重叠的动词……….35

2.2.2.3.动词重叠式表示的基本语义……….37

2.2.3. 语气词……… 38

Trang 5

2.2.3.1.“吧”其及变体“罢”………… ………39

2.2.3.2.“啊”语气词及其它的变体“呀”、“哇”、“呵”……….40

2.2.3.3.语气词 “了”………40

2.2.3.4.语气词 “ 嘛”……… 41

小结 第三章:汉、越语指令行为表示法对比 3.1.汉越语指令行为表示法的异同……… 42

3.1.1.结构上的异同………42

3.1.1.1. 直接指令行为表示法……… 42

3.1.1.2. 间接指令行为表示法……… 46

3.1.2.意义上的异同………49

3.2.现代汉语常用的指令表示法及越南语相对应形式对比……… 51

3.2.1.现代汉语情态动词表示指令及越南语相对应表达形式对比……… .51

3.2.2. 现代汉语语气词表示指令行为及越南语相对应表达形式对比……….55

3.2.2.1.语气词“吧”及越南语相对应形式对比………55

3.2.2.2.语气词 “了”及越南语相对应形式对比……… 57

3.2.2.3 语气词“啊”及越南语相对应形式对比………58

3.2.2.4 语气词“ 嘛 ”及越南语相对应形式对比………60

小结

结语 参考资料

Trang 7

前言

1 选择理由

言语行为是语用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深受各界学者的关注。20 世纪 50 年代,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ohn Austin)首先提出“言语行为”这一术语。自此,言语行为现象逐渐受到重视。国内外相关论著已有不少,有纯理论研究也有具体言语行为的实证研究。有的研究者在开展汉语本体研究的同时也注意到进行汉外对比分析(主要是汉-英对比)。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用一些直接或者间接的话语形式要求听话者实施某一事情,这就是语言指令行为。指令是人们日常交际中频繁使用的一种言语行为,所以人们使用各个手段表示这类行为也比较丰富。但目前还尚未有人将现代汉语指令行为的表示手段进行分析,更没有人把现代汉语指令行为表示法与越南语进行详细的对比。越南和中国经过源远流长的语言与文化交流,指令成为汉、越语中不可缺少的交际内容。在表达指令别人实施某种行为的时候都有着丰富的表达形式。从直接及间接的表示法方面对汉-越指令言语行为进行对比,找出它们的异同点。

因上述几个理由,我们选择《现代汉语指令行为表示法研究(与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对比)》作为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为的是想通过对比研究去了解两者这语言行为的特征及其之间的异同,从而对越南汉语学习者提供一些参考资料。

2.研究目的

Trang 8

本论文主要对现代汉语实施性指令行为表示法进行研究,研究目的在于:

* 进一步了解现代汉语指令行为和指令行为表示法的相关理论。

* 深入考察汉语实施性指令行为表示法,加强汉语实施性指令行为表示法的知识,指出哪种指令行为表示法经常被采用。

* 通过汉语指令行为表示法与越南语指令行为表示法之对比,指出两者的异同,探讨哪种指令行为表示法经常被采用,希望为越南汉语教学与研究提供一份参考资料。

3 研究对象与范围

本论文的研究范围是现代汉、越语实施性指令行为表示法,偏重于考察现代汉语常用的实施性指令行为表示法的对象。同时将汉语实施性指令行为表示法与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进行对比,找出两者的异同。

4 研究任务

* 对汉语指令和指令表示法作初步的总结,介绍汉语各语言学家对指令指令和指令表示法的界定、概念、结构和意义的不同观点,得出相对统一的看法作为研究汉语指令行为表示法的理论基础。

* 对现代汉语实施性指令表示法进行的考察,弄清其结构、意义和使用特点。

* 以现代汉语为比较主体,越南语为参照体系对现代汉语实施性指令表示法与越南

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进行对比,找出两者之间的相同和不同点。

5 研究方法

Trang 9

本论文为了能够对现代汉语实施性指令行为表示法做出全面的介绍,已经采取了统计、分析、归纳、对比、调查等研究方法,对有关汉语实施性指令行为表示法进行研究,对实例加以分析、归纳,从而得出结论,阐明其结构和意义特点。在进行汉、越实施性表示法对比的过程,使用对比理论来说明两者之间的异同。

6.研究语料

本论文汉语语料来源于老舍、莫言、鲁迅等当代作家的小说、话剧作品以及北大语料库所提供的文本。越南语语料采用了 Nam Cao (南高)、 Nguyễn Huy Thiệp(阮辉涉)、Nguyễn Minh Châu(阮明珠)等越南语当代作家的作品。此外,也有一部份语料是口语实例素材,记录了日常交际中指令话语。

Trang 10

1955 年,奥斯丁在哈弗大学作了题为“论言有所为”(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系列演讲,首先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其基本主张可以归结为一句话:“说话就是做事”。说者只要说出了有意义、可为听者理解的话,就可以说他实施了某个行为,这个行为叫做言语行为。不论我们是在向他人提出请求还是在向他人道歉,只要所说的话语传达了一定的交际意图,完成了一定的功能,我们就是在实施言语行为。这提出了语用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语言的形式和语言的交际功能的密切关系。

随后,1962 年他又提出了“三种行为”模式:人们每说一句话同时在试行三种行为:言内行为或叙事行为(Locutionary act)、言外行为或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言后行为或成事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言内行为表达的是字面意思:言外行为存在

Trang 11

一定的语力,如“命令”、“警告”、“通知”等等,其功能是:以言行事;言后行为指某一行为对听者产生的影响[36.163]。言外行为因同说者的意图一致而成为最受关注的中心问题。因此,本文以下所提的“言语行为”也就是“言外行为”。

1.1.1.2.言语行为的分类

言语行为理论一经提出就成为语用学的核心理论而倍受语言学家的关注,关于言语行为的分类也成了热点。本文主要介绍奥斯丁和塞尔的分类。

(二)塞尔的分类

塞尔(1976)也对言语行为进行分类,他已对奥斯汀的分类所做的批评为基础,找出不同言语行为相互区别的 12 个侧面,其中最重要的 4 个为:言外之的、适从方向、所表达的心理状态和命题内容,并以此为主要依据把言外行为分为五个大类,每大类又包括好几种次类:

Trang 12

* 阐述类(representatives, assertives): 陈述或描述说者认为是真实的情况,如陈述、断言、结论等。

1.1.1.3.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

按照塞尔的理论, 言语行为可以区分出直接行为和间接行为。

直接说出所要达到的目的,这是直接言语行为。直接施为句的命题意义与施为意义是一致的。

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peech act theory) 是通过实施另一种言语行为来间接地实施某种言外行为。也就是说,要理解“间接语言行为”这个概念,首先就要了解句子的“字面语力”,然后再推出“间接语力”,即句子间接表达的言外语力[ 36.175]。

Trang 13

布鲁拇·库卡(Blum-Kulka)在跨文化言语行为实现项目(Cross- Cultural Speech Act Research Project , 简称 CCSARP) 把间接言语行为分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言语行为。

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conventional indirect speech act)就是那些已被约定俗成地表达了的间接言语行为。其中,语句的字面意义与说者的言外之意之间的联系较为固定,只要对语句的字面意义作一般的推断,我们就可以按习惯确定说者间接表达的言外之意。

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non - conventional indirect speech act)说者的用意与其所使用的语句的字面意义之间的联系较为复杂,较不固定,而且因不同的语境而异。从间接性的程度来看,非规约性较规约性更为间接。在识别非规约间接言语行为时,听者往往得依靠语境等语外因素作一番推理。

总结,言语行为理论已对本文提供非常重要的依靠以便对“指令”言语行为进行界定、分类、描写。

1.1.2.指令言语行为

1.1.2.1.指令言语行为的定义

大多部分学者对于指令行为(directives)的普遍观点是:指令言语行为是说者促使听者按照自己的意图从一种行为状态转变为另外一种行为状态的一种言语行为。这试图可以兼恭的,例如:我邀请你做某件事,或者:我建议你去做某件事;这试图也可以是强烈的,例如:我坚决要求你做某件事。

Trang 14

从以上的指令行为的定义我们认为将指令行为和其他行为区分开来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三点:

我们认为直接指令行为就是发出者通过一定话语形式直接表达其希望接受者实施某个行为的指令,接受者对于发出者的这种意图(intention)的理解只需要一定关于此语言的知识,而不需要根据与会话相关的语境信息或相关的背景知识。

塞尔 认为间接指令行为是通过另外一种以言施事行为来间接实施的指令行为,发出者在发出实施这种指令的时候由于某种原因没有使用一些固定的直接的话语形式来表达,而是使用了惯常用于实施其他行为的话语形式,接受者在理解发出者指令意图的时候,不仅需要一定的语言知识,还需要根据相关语境信息及背景知识才能够领会发出者的真正意图。

上面,我们从指令行为的形式把它分成直接和间接指令行为,下面我们从它的功能划分为广义与狭义的指令行为:广义的指令行为包括疑问行为,它与其他次类不同的是

Trang 15

要听者以对某个问题的言语回答作为未来所实施的行为,而狭义的指令只是说者通过其所发出的话语希望对听者的行为产生影响,我们将主要对狭义指令进行分类。

狭义指令行为中,我们将狭义指令分为两种:情感性指令和实施性指令。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将是实施性指令。

* 命题内容条件

说者说话内容必须是听者实施某个未来的行为。例如:

(1)韵梅很快地走过来,招呼爷爷说:“爷爷,您歇着吧!”老人本来有一肚子话要

说,气得发晕,就是不知道打哪儿说起。(老舍《四世同堂》)

Trang 17

守街门,他第二天还有课;她也不乐意花三块钱一小时雇个人来替她守着。 瑞宣走到门口来看她,她一个劲儿说:“你回去睡吧。”(老舍《四世同堂》)

上面的例子,“瑞宣”促使“韵梅”实施一个行为“回去睡”,要是“韵梅”接受命令,“韵梅”就实施“回去睡”行为,转变从“坐”行为状态成为“睡”状态。

以上这些适切条件,是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开的整体。不同的言语行为对这些适当条件的具体指令又不一样,所以就不能拿某一类言语行为的适当条件的具体内容去套到的言语行为,甚至同属这一大类的各种言语行为之间也存在某些差异。

例如,“命令”和“请求”同属“指令类”,都是说者要听者将来做某事,但它的适当条件也有一些差别。表示如下:

表 1:“命令”言语行为和“请求”言语行为的适当条件对比

命题内容条件 听 话 人 将 来 实 施 做 某 事

(迫切性很高,听者不能拒绝)

听话人将来做某事(迫切性低,听者可以拒绝)

预备条件 说话人的权势高于听话人 a 说 话 人 相 信 听 话 人 能 做 一 种 动

作。

b.说话人和听话人都不认为在正常事态的进 程中听 话人 会做一种动作。

Trang 18

“命令”言语行为有一定的“强制性”而“请求”言语行为更看重的是听者的“同情”和自愿发善心。

1.1.2.4 影响指令行为策略选择的因素

就指令行为而言,影响指令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广义语境如文化、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社会规范等;有的是情景因素如交际者的社会地位、社会距离、性别、年龄、迫切性、实现情况的支配或交际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等。本文仅探讨情景因素中的社会关系(包括社会权势,实现情况的支配和强制性)。

(一) 社会权势

社会权势(也叫相关的权力或角色)。人拥有权力就是在社会里有较高的权势,他可以检查其他人的行为。这权势由年龄、性别、能力或社会地位(在国家机关、社会组织里等等的职务)决定。说话人的权位在说话人的关系中产生了不同的社会等级。这对指令行为力度等级有影响。例如:

(5) 在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中,他们的地位有区别所以同一件事但用不同的话语来实施:

Trang 19

老师可以用简单的祈使句:“把作业交给我!”。

学生则要用 复杂的 一点的,带有礼貌用语的话语:“请老师把作业还给我。” 第一句,老师的地位高于学生,他有权势发出命令为“把作业交给我”,学生只有执行的义务。这行为我们叫“命令”类指令行为。

第二句,学生地位等级低于老师,所以他用一个请求的礼貌句,这行为我们叫“请求”类指令行为。

(二)指令行为的强制性

指令行为的目的是说话人试图要听话人做某件事。因此,所以行为属于指令行为的都带有强制性。

强制性是一种笼统的性质,为了指令行为的强制度分化成具有具体标准确定的各个等级。我们认为确定指令行为的强制度依据下面的两个标准:

使用行为的时候,说话人比听话人有权力的,有三个尺度:高,平等,低。

听话人接受行为时的权力,分为:必须实施,可以商量,可以拒绝。

不同的指令行为的强制性由两个以上的标准支配。

有高压制性的行为,实施行为时,说话人对听话人有强制权力,所以接受行为时听话人无权不实施行为如:命令、要求、禁止类等指令行为。例如:

( 6 ) “营长!”小通讯员立住。“把帽子放下来吧!”(老舍《无名高地有了名》)

上面的例子,营长的权力及地位高于小通讯员所以它用于要求行为“把帽子放下来吧!”

Trang 20

有低强制性的行为,说话人比听话人的位势低,听话人有权实施或不实施行为,所以我们可以使用“请求、拜托、商量、催促等行为。例如:

(7)哥,快跑呀!(莫言《丰乳肥臂》)

上面的例子,说话人比听话人的地位低,所以为了要听话人实施行为、说话人已使用催促类型为“快跑呀!”

(三)实现情况的支配

交际情况是客观的实现包括事物、现象和发生指令发言前的发言。在指令行为中,对出现情况的我们可以分成两类:客观情况和主观情况。

客观情况被催促说话人的愿望、要求的可能,对听话人的利益及指令行位的结果有影响的理由及原因束缚。主观情况是说话人的思想感觉被客观情况支配。例如:

(8) 小孩子骂他的妈妈 他的小妹瞪目而说:“你住嘴吧!你别对妈妈无礼。”

在上面的情况,小妹的年龄比他的哥哥小,因此她的权势比他的哥哥低,所以她应用请求、拜托等指令类的行为,但是这种情况她可以用“命令”类指令行为。因为在“她的哥哥对她的妈妈无礼”的情况下,催促她发出命令“你住嘴吧!”。

1.1.3.指令与礼貌

1.1.3.1.礼貌概说

礼貌这一社会文化现象和语言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方面,礼貌制约着语言的作用;另一方面,语言又是表达礼貌的重要手段。礼貌是一种人们用来维系和发展关系的交流策略,是制约语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语言交际中,交际者总希望得到对方的尊重。为了尊重对方,说者需适应语境采取一些恰当的交际策略以示礼貌,求得最佳交际

Trang 21

效果。在指令行为中,礼貌是最重要需要注意的问题,因为指令是不礼貌的行为,由于它们的本质是压制性的,对于听话人的面子有影响。

礼貌原则作为规范人们言行的准则,受到文化的制约。不同的文化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规范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对礼貌就有不同的礼貌衡量标准及表达方式对礼貌原则有不同的衡量点和不同的理解。

对于礼貌的理论来历,以往已有很多研究者提出,所以在这里我不再重复研究,下面只提出直接与间接指令及礼貌的关系。

1.1.3.2.直接与间接指令及礼貌的关系

(一)直接指令与礼貌的关系

从权势或地位的角度表明发出者有绝对的权势对接受者发出指令,而接受者只有执行的义务。并且就可选性来说,发出者没有提供可以拒绝或实施其他行为的选择,接受者也在选择拒绝或实施其他行为方面受到较大的限制。正是由于以上两点原因,以往的研究者一般认为发出直接行为的时是礼貌度较低的一种形式。

(二)间接指令与礼貌的关系

虽然汉语间接指令和塞尔所研究的英语的情况不尽相同,我们这里只借用他的理论来简单说明间接指令汉语表达的一些情况。从礼貌度来看,间接指令在以下两个方面和直接指令有异:

一是,使用间接指令的发出者通常对于接受者来说没有很高的权势,因此他希望通过对“听者实施某种行为的能力”或接受者“实施某种行为的原因进行判断或询问来间接地表达指令。

Trang 22

其次,由于间接指令通常是对接受者实施行为的能力、原因等因素进行的判断或询问,这样发出者实际上提供了拒绝或实施其他行为的选择,接受者也在拒绝或实施其他行为方面拥有一定的选择。

根据以上的讨论,我们认为:影响发出者选择使用直接指令还是间接指令的因素主要是礼貌度,与此相应,发出者使用直接指令或间接指令在意图上也有一定差异:使用直接指令时发出者有表达接受者实施或不实施所指令行为倾向的意图之外,也有希望表现对接受者所发出指令是有礼貌的意图。

1.1.4 指令行为的语义

在实际的言语交际中“指令行为”的表达式有不同的语义差别,主要表现在说话人意志的强弱以及语势的轻重上。

王秀荣(2001)《言语交际中“祈使行为”的表达形式》作者把指令行为的语义区分出以下几类:命令、威胁、吩咐、建议、号召、邀请、警告、提醒、叮属、规劝、商量、请求、恳求 但是这种分类是含混的,不完全的。我们无法穷尽所有的情况,也无法对每个子类进行较为精确的确定。它们就象一个连续数轴上的几点,其区别主要是个程度问题。当然,言语活动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交际场合、内容、方式… 的不同是产生这些差异的根源。由于要适应具体的语言环境才会在语义上有差别,也正因此才显现出语言和社会生活的丰富性。

金立、刘云婷(2008)《汉语指令行为的逻辑语义分析》他们认为指令行为的逻辑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他们从预设、真值、形式刻画等三方面入手,细致探讨汉语指令行为的逻辑语义。

Trang 23

从预设方面,他们认为预设存在于任何话语之中,与指令行为有着必然的联系。通俗的讲,预设就是一种先决条件,它是语句所包含的若干命题,预设这种命题与指令行为的命题处于不同的层次,可以取真、假和无意义三种值。例如:

(9)请叫张三立即来办公室 (北大语料库)

例子以上是一个指令,只有当预设“张三不在办公室”为真时,指令才可能得以发出和接受,假定预设为假(张三就在办公室)或者预设为无意义(根本没有张三这个人),指令自然就无法恰当的发出和实施。

从真假值方面,指令行为与其他言语行为相比,最典型的特点就是言者意图听者做某事。由于指令语句只是表达了命令、邀请、建议、询问、禁止以及希望等意图,均不涉及断定因素,因此,指令行为的真假问题始终没有定论。由于指令行为的典型表达形式是祈使句。

关于祈使句的真假问题,陈宗明先生早就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祈使句有服从不服从的问题,我们可以据此。。祈使句一直假的含义。一个命题得到服从,当且仅当它成为事实。”祈使句的服从与否其实与言语行为的语效行为基本一致。

指令行为存在三个值: 当且仅当一个指令行为的语效被实现,此指令行为为真;当且仅当一指令行为的语效没有被实现,此指令行为为假;当且仅当一指令行为由于预设不存在或不清楚等原因而致使指令行为的语效无法实现,此指令行为无意义。我们可以简单指令行为形式表示为下表:

Trang 24

不服从 假

从指令行为的简单形式刻画方面,分别表示他们给指令行为粗略分出的六个小类:命令、禁止、请求、建议、希望、询问。同时,他们用 degree 代表指令行为的迫切性,即发令者使受令者有强烈责任实施某事的不同强弱程度:

Degree(命令)= Degree(禁止)〉Degree ( 请求) 〉Degree ( 建议) 〉Degree (希望) 〉Degree (询问)

1.2.汉、越语指令行为表示法研究综述

1.2.1.汉语学者的研究

表示指令行为的方法被称为指令行为表示法。谈到语力意义的问题,而指令行为表示法就涉及到直接和间接的问题。根据上述介绍各汉语言学家对指令行为的研究。他们把指令行为表示法划分成直接指令行为表示法和间接指令行为表示法。

王秀荣(2001)《言语交际中祈使行为的表达形式》作者认为依据语句意义对语境的依赖可以把“祈使行为”的表达式分为直接、间接两类。说话人在交际中所要表达的意义与作为直接“祈使行为”表达式的语句基本一相一致。从形式上作者进一步分出两类:显性表达式含有一个表示行为种类的施为动词(命令、请求….)施为动词明确了行为的性质,在语义上起到加强、缓和或改变语势的作用。隐性表达式此表达式不含有表示行为种类的施为动词,相当于传统语法中所说的“祈使句”。说话人在交际中所要表达的意义并非作为间接“祈使行为”表达式的语句的基本义,除了语调、口气、语尾助词、情态动词、态度的变化等以外,这种表达式更依赖于语境的理解与补充。

Trang 25

方雾(1999、2000)《现代汉语祈使句的语用研究》已提出说汉语的人如何使用现代汉语祈使句才达到最佳交际效果,作者认为有三方面:说话人与听话人的关系、语气表现手段、祈使对象人称指示词。其中我们选用不同的语气手段来传达言语行为(包括语调、重音、动词重叠、语气尾词、施为助动词)。

1.2.2 越南语学者的研究

关于越南语指令行为的表示手段,传统语言学与现代语言学都提到了。

Nguyễn Kim Thản(1980), Ngữ pháp tiếng Việt, NXBGD(阮金坛《越南语语法》教育出版社)谈到祈使句就是提到说话人的意志和要求,希望听话者实施行为的目的,同时把祈使行为实施的手段归为五类:祈使句、施为动词、语调、语气词、情态动词等。

Đỗ Thị Kim Liên(1999), Ngữ pháp tiếng Việt, NXBGD(杜氏金莲《越南语语法》教育出版社)她已总结以上研究者指令行为实施的形式,另外她加连词“mà”表示命令。 Diệp Quang Ban(2005), Ngữ pháp tiếng Việt, NXBGD(叶光办《越南语语法》教育出版社)他有新的看法,把祈使句分为两类:一类是专用词构成祈使式,另一类是要有构成祈使句形式的条件。

Đào Thanh Lan(2010), Ngữ pháp – ngữ nghĩa của lời cầu khiến tiếng Việt(桃清兰

《越南语祈使话的语法与语义》社会出版社)对于直接与间接的指令行为的表示手段作者有具体看法。

对于指令行为的表示手段,所有越南学者研究都认为它们含有几类:情态动词、语气助词、祈使句、语调、施为动词。

Trang 26

总之,关于指令行为表示法,汉、越语法研究者已进行了不少的研究,也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我们选择这个研究课题希望通过的对指令行为表示法认真考察和研究加深了解丰富多样的汉语指令行为表示法,为越南汉语学习者提供一份参考资料。

从探讨前人研究基础上,本文侧重于以下的几类:

 直接指令行为表示法:施为动词与施为句和祈使句

 间接指令行为表示法:带情态动词的句子、动词重叠及语气助词

另外,语调与语境是指令行为的表示法之一,但是语调要求进行试验、语境要求刻苦地研究,所以我们将在以后的广大研究中继续研究语调与语境。

小 结

指令行为是言语行为的一类,它是说者促使听者按照自己的意图从一种行为状态变为另外一种行为状态的一种言语行为。

指令言语行为在本质上是“面子威胁行为”,因此,在实施指令时,说者在往往会采取一定的策略来加以调整,使这一本质上不礼貌的行为变得礼貌,从而达到交际目的。因此,指令行为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指令行为表示法分为两类:直接和间接指令行为表示法,其中间接指令行为的出现频率颇高。

各语言学家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看法去探索指令行为表示法。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语指令言语行为实施的真实情况,尤其是汉-越指令行为表示法对比研究的极度缺失。本文主张对现代汉语指令行为表示法:施为动词与施为句、祈使句、

Trang 27

带情态动词的句子、动词重叠、语气词,这五个手段进行综述研究,而且在各方面与越南语的指令行为表示法进行比较。

汉语指令行为表示法较丰富,所以指令行为的意义也十分丰富,主要形成以下各种指令意义:命令、禁止、要求、请求、提议、催促、劝止等。

第二章

现代汉语指令行为表示法考察

为了获得有关现代汉语指令行为表示法的可靠依据,本人集中考察现代汉语里所先出来的表示指令行为的例句共有 945 个。考察结果表明:直接表示法的使用频率少,相反,间接表示法的很高,具体情况列于下表:

Trang 28

* 第一个原因, 上面已提出“指令行为是发出者用来要求接受者实施某个行为的言语行为”,因此没有表达出来的心理活动不能对接受者的行为有任何指令的影响。

* 第二个原因,一些带有心理动词的句子的确在有的时候可以用来实施对接受者行为的一种指令,接受者也会将这些句子理解为发出者发出的指令。但是我们认为这些句子并不直接实施指令,接受者在理解的时候也需要一定的推理,因此不属于这里讨论的类型。

并不是所有带有表达指令语力的施为动词的句子都是用来实施施为行为, 因为施为动词本身应有以下限制:

第一, 动词应在主句中做主要的谓语动词

第二, 不应受否定副词“不”或“没有”的限制

第三, 不应受表达过去或将来的时间名词、副词及动词的限制

第四, 不应带有“了”,“着”,“过 ”这些表达动态的助词

Trang 29

第五, 不应带有表示被动的“被”、“叫”的介词

第六, 动词的主语必须为第一人称单数

第七, 施为动词的指令对象的宾语必须为第二人称

根据以上的标准,我们认为下面句子在汉语中不能实施直接指令行为,也就是施为动词不实现其施为用法。

Trang 30

表达指令情态的施为动词的最重要特点是它们的内涵具有指令语义。这就是说,关于某种行为它们包含说话人的意愿、要求,具有听话人实施的变化。换句话说 ,这些 施为动词的语义可以表示不同的指令情态:命令、禁止、要求、提议、允许、请、拜托、请求等等。下面,我们将以上施为动词的指令语义进行分析:

“请求”:说明要求,希望得到满足。“求、祈求、乞求、企求、央求、恳求”的语义与“请求”相似。

“请”:用于希望对方做某事

“拜托”:多用于托人办事

表示说话人的愿望、意志,想要听话人按照实施某种行为是以上施为动词表示的语义,所以它们有可能表达指令行为。

下面,我们进行具体分析这些施为动词的特点:

2.1.1.1 施为动词的特点

以上的施为动词都带有施为动词的特点:

* 第一,动词是表示人的动作行为。所以所有以上的施为动词都是人的行为。

Trang 31

* 第二,这些施为动词所表示的意思由说话人表达出来的。动作行为均通过有声语言来实现。例如:

以上的施为动词都带有指令语义而各类施为动词有丰富的语义色彩,所以它们有可能产生不同的指令行为及使用特点。施为动词的具体分类本文下面将做详细解释:

2.1.1.2 施为动词的分类

指令行为的本质是带有强制性的,所以分析各类施为动词语义的时候我们要着重于它们的强制性。但是每种施为动词的强制度具有差别,此事是由各类施为动词的强制语义造成,因为施为动词所具有的指令语义是不同的。

根据各类施为动词强制性语义不同和施为动词拒绝可能考察结果,本文将施为动词分为四个小组:

* 第一小组:高度强制性(绝对强制性)

这小组具有三个施为动词“命令”,“禁止”,“要求”

Trang 32

使用这些施为动词时,说话人在年龄和地位上高于听话人。说话人本身觉得有发出命令、禁止或者要求听话人实施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力。然而,“命令”、“禁止”施为动词的强制性往往高于“要求”施为动词。通常,说话人若觉得没有具备对听话人发出命令、禁止的权力,说话人就使用要求施为动词。例如:

(12) 团长继续讲,这必是个有百分之百的准备的战斗。什么都要准备好,什么都要检

查几遍。“我命令 你们,一切都须亲自动手!。”(老舍《无名高地有了名》)

上面的例子,SP1 为“我”(团长),SP2 为“你们”(士兵们),施为动词“命令”,命题内容“一切都须亲自动手”。例子中,团长当然在地位上高于士兵所以他本身有权发出命令。

(13)… 山上一级防火区,禁止 抽烟,违者罚款 X 元。(王小波《未来的世界》)

例子中“禁止”为施为动词,命题内容“抽烟”,这是国家的规定,人们一定要遵守规定。

(14) 握完手,营长的眼对准了团长:“团长!我要求把打“老秃山”的任务交给我!” (老

舍《无名高地有了名》)

例子(14)中,“要求”为施为动词,营长在地位上高于团长。

如果“命令”施为动词是表示说话人要求听话人实施某种行为的指令,“禁止”施为动词是表示说话人要求听话人不实施某种行为的指令,那么“要求”施为动词有两种功能:实施或者不可以实施某种行为。因此,有时为了催促听话人实施一种行为我们可以使用

“要求”施为动词,有时是阻止听话人实施一种行为。例如:

(15)“我命令 你把手马上放开!”军官在吼。(王朔《我是“狼”》)

例中听话人“我”(军官)发命令对听话人“你”(犯人)实施命令为“把手马上放开”。

Trang 33

(16)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上面的例子,国家宪法规定“禁止”某个组织、某个人不能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17) “先签上!签上就弄不下来了,看连长怎么办!”王均化大胆地这么主张,“为了争

取光荣,难道连长还罚你禁闭吗?”“不!我还是先要求去!”小郜又去找连长。 (老舍《无名高地有了名》)

与上面的小组不同的是,中度强制性小组中的各类施为动词均有商量可能,关于是否实施指令的信息听话人有权拒绝。这是减轻强制性及必须实施指令行为的迫使的符号。这样说,接受提议、允许行为的时候,听话人按照说话人的意愿有权实施或者拒绝实施某种行为。这是在这些施为动词的语义中都体现的。使用这些施为动词时,说话人和听话人的交际地位是平等的或者说话人的地位高于听话人。例如:

(19) 金枝说:“好好好,那我跟你明说,我建议你:先别着急接儿子,把你儿子留在这

儿。”(陈建功《皇城根》)

上面的例子,“建议”为施为动词,说话人“我”(金枝)建议听话“你”把儿子留在这儿。这只是说话人的建议所以听话人可以实施或者不实施。

Trang 34

(20) 如果你承认自己无理,那我允许你棒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王朔《我是你爸爸》)

例(20)中,说话人“我”允许听话人“你”棒他,那么听话人可以实施或者不实施棒他。

* 第三小组:低度强制性

这小组具有两个施为动词“ 请”,“拜托”

按《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解释:“拜托”:“动/敬辞,托人办事: 有一封信,~ 您带给他。”“拜托”动词有很高的商量意义。拜托的人在交际地位中低于听话人。不论说话人的社会地位高、低或于听话人平等,使用“拜托”动词时说话人本身都必须降低身价、交际地位(如果说话人的地位高于听话人我们常用命令行为代替拜托行为)。 使用“拜托”施为动词时,说话人的交际地位低于听话人,这是与拜托行为的低强制性成正比。例如:

(21)当时的市长朱基离开上海时对李龙龄说:“振兴上海的煤气事业拜托你了!”(北

大语料库)

上面的例子,市长朱基在地位上高于李龙龄但是他为了拜托李龙龄“振兴上海的煤气事业”自降权威。

(22)军长声音嘶哑地对我说,另外,我拜托你们,给凯华换一块墓碑,把„薛‟字改为

„雷‟字……”(北大语料库)

例子(22)中,军长在地位上高于士兵们,但是他为了拜托他们门“给凯华换一块墓碑,把„薛‟字改为„雷‟字……”自降地位

Trang 35

施为动词“请”的特点相当于施为动词的“拜托”,按《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解释:“动/敬辞,用于希望对方做某事。

施为动词“请”与施为动词“拜托”的使用特点有相同之处,使用“请”施为动词时,为了表示礼貌,说话人本身常常自降地位。如果说话人的社会地位高于或者平等或者低于听话人,说话人都使用“请”这个施为动词。“请”施为动词和“拜托”施为动词的强制性都低,听话人有权拒绝说话人的邀请或者拒绝不帮说话人的忙。例如:

(23) 她心里发怵,可是又不能不说,就鼓起勇气,客客气气地说:“刘师傅,请 你起翻

斗,把白灰卸掉。”(蒋子龙《赤橙黄绿青蓝紫》)

(24)史诺不敢坐下,相当急切地问:“请 官长们原谅我再问一个问题。”

(老舍《无名高地有了名》) 上述两个例子里面说话人在地位上都低于听话人“刘师傅”、“官长”,说话人请他们帮忙“把白灰卸掉”、“原谅我再问一个问题”,听话人可以拒绝帮助他们。

(25)某经理对秘书说:“下午四个工厂代表要来参观,请 你接待一下。”

(北大语料库)

例子(25)中说话人“某经理”在地位上高于听话人“秘书”。但是他要秘书做事“接待”为了表示礼貌他用于施为动词“请”

* 第四小组:强制性很低的小组(它们没有强制色彩)

这小组具有 “请求”,“求”,“祈求”,“乞求”,“企求”,“央求”

这些施为动词的特点是带有很强的商量可能。使用这些施为动词的时候,说话人与听话人只是对话关系。说话人必须降低自己的地位以便说服听话人实施说话人所请求行为。因此,这些施为动词的强制性是很模糊的。

Trang 36

这小组的施为动词都表示有礼貌地提出要求和希望得到满足的意义,所以说话人的交际地位被降低了。例如:

(26) 夸张地说:“求求你们了,老爷爷们,给我个痛快吧。”(莫言《丰乳肥臂》)

(27)喘过气来,贺营长恳求:“教导员,给我画一张„老秃山‟的平面草图,我的手笨!

画完,你就睡觉!”。(老舍《无名高地有了名》)

上面的两个例子听话人“夸张”、“贺营长”都降低他们的地位“求”、“恳求”听话人“老爷爷们”、“教导员”帮助他们“给我个痛快吧”、“给我画一张„老秃山‟的平面草图”

(28)断断续续的讲话中说:“我从来都不想当总理,这不是我的梦想。我请求你们遵

重我的选择。”(北大语料库)

例(28)中,“我”(总理)的地位高但是他为了要求大家尊重他的选择“我请求你们遵重我的选择。”而自降权威

Trang 37

从祈使句的功能上来看,祈使句的作用就是命令、请求对方实施或不实施某项行为,它可以用来直接祈使对方实施或不实施某项行为,因此,直接指令常常使用祈使句

来表达。

2.1.2.1 祈使句的模式

关于祈使句的模式问题,目前没有专门的论著讨论过。但是我们注意到左思民(1999)中有一些相关论述,他将模式区分为表现性的和实施性的。根据左思民先生的标准,没有以言行事动词的祈使句中的模式是表现性的模式。我们也同意不把祈使句的模式与陈述句的模式对立起来,仍将在已有的陈述句模式框架下讨论这两类祈使句中的体。下面我们把祈使句的模式具体分析:

Trang 38

(31)“老大,你去吧!”妈妈闭着眼说,声音极微细。(老舍《四世同堂》)

上边例子中“老大,你去吧!”是祈使句,其中“你”(老大)是句子的主语,“去吧”是句子的谓语

Trang 39

2.1.2.2.祈使句的主要成分:

2.1.2.2.1 主语

多数研究者都同意祈使句的主语是具体实施所指令行为的人,一般为听话人或包括听话人在内的会话双方,可以用人称代词中的第一人称复数“我们、咱们”,第二人称“你/您”、“你们”, 或者以专有名词指称。例如:

* 祈使句中的动词

Trang 40

袁毓林 (1993) 认为祈使句对动词有着比较严格的句法、语义和语用选择限制。从祈使句语义方面的限制,我们认为:一般来说,表达动作、行为的动词比较容易进入祈使句,而非动作动词则比较难。因此我们认为祈使句对于动词语义方面有限制:

* 第一,必须是表达动作、行为的动词,原因在于祈使句是说话人用来表达指令听话人实施某个动作行为的一种句类,不表示动作、行为的动词当然也就无法进入此句类了。 例如:

(40)“你走吧!”祥子好容易找到了一句话:“走吧!”(老舍《骆驼祥子》)

(41)“坐上,先生!”(老舍《骆驼祥子》)

(42) 她红着眼圈报告: “快去吧!钱太太不哭啦!”(老舍《四世同堂》)

上述三个例子中,“走”、“坐”、“去”都是人的动作行为所以它们很容易进入祈使句。 另外,我们这里所说的表达动作行为的动词并不完全等同于通常意义上的氡作动词,我们在研究中发现可以进入祈使句的动词包括了以下三类动词:动作动词、心理活动动词以及趋向动词。祈使句中动作动词出现的频率是比较高的,其中原因不言而喻, 我们不再重述。趋向动词也是祈使句经常出现的动词,原因在于它们可以用来表达要求听话人做出某个有关位置移动的动作。

Ngày đăng: 30/09/2020, 12:57

TỪ KHÓA LIÊN QUAN

TÀI LIỆU CÙNG NGƯỜI DÙNG

TÀI LIỆU LIÊN QUAN

🧩 Sản phẩm bạn có thể quan tâ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