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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HIÊN CỨU GIỚI TỪ “给” TRONG TIẾNG HÁN HIỆN ĐẠ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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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ội dung

10  表受物的介词结构后面要求动词必须只能是表给予、取得、制作类的,表受益的介词结构后面的动词范围大得多。  表受物的介词结构后面的动宾词组中间要有数量词做宾语的定语,也就是说宾语名词一般应为确指名词而不能是泛指的,表受益的介词结构后面的动宾词组则不受这个限制,名词而且有光干名词充任宾语的情况非常多。 2.2 介词“给”的句法功能 由“给”组成的介词短语可以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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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Ộ GIÁO DỤC ĐÀO TẠO

TRƯỜNG ĐẠI HỌC THĂNG LONG

SINH VIÊN THỰC HIỆN : Đào Thị Thanh Nga

MÃ SINH VIÊN : A12473 CHUYÊN NGÀNH : NGÔN NGỮ HÁN GIÁO VIÊN HƯỚNG DẪN : Th.S Đỗ Thị Minh

HÀ NỘI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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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部 升龙大学 -o0o -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

NGHIÊN CỨU GIỚI TỪ “给” TRONG TIẾNG HÁN HIỆN ĐẠI

(So sánh với giới từ “cho ” trong tiếng Việt)

学生 :陶氏清娥 学生号码 :A12473

专业 :汉语言理论

导师 :杜氏明 博士

2013 年于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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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现代汉语介词概述 1

1.1 介词的定义 1

1.2 介词的分类 2

1.2.1 按形式分类 3

1.2.2 按意义分类 3

1.3 介词的主要语法特征 4

1.4 介词的语法功能 4

1.5 介词短语的语法功能 5

1.6 介词与相关词类的区别 6

1.6.1 介词与动词的区别 6

1.6.2 介词与连词的区别 6

1.7 现代汉语“给”字的词性问题 7

小结 8

第二章 现代汉语介词“给”考察(与越南语对比) 9

2.1 介词“给”的句法结构 9

2.2 介词“给”的句法功能 10

2.3 介词“给”的语义特点 10

2.4 动词对“给+NP”前后位置的选择 12

2.4.1 “+NP”用在动词前 13

2.4.2 “+NP”用在动词后 14

2.5 “给+NP”用在动词前、后的句式意义 15

2.6 介词“给”与介词“向”的差异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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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介词“给”与介词“为、替”的差异 17

2.8 汉语介词“给”与越南语介词“cho”的用法、意义上的对比 21

小结 24

第三章 研究结果在汉语教学中的应用 26

3.1 升龙大学二、三年级学生学习介词“给”常犯的错误考察及成因分析 26 3.1.1 考察目的 26

3.1.2 考察对象及特点 26

3.1.3 考察内容 26

3.1.4 考察结构分析 26

3.1.5 偏误成因 31

3.2 教学建议 32

3.2.1 对教材的建议 32

3.2.2 对老师的建议 32

3.2.3 对学生的建议 33

结语 34 参考文献

调查问卷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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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题理由

虚词是汉语词类的一大类。虚词在各种语言里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在汉语中更为重要。这是因为汉语就其语法来说是属于分析型的,它“ 缺少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 。这样,汉语虚词就要担负更为警重的语法任务,起着更为重要的语法作用。因此,虚词研究就一直成为汉语语法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学习了四年多现代汉语过程中,我特别对汉语虚词感兴趣。因为虚词的频率很高,个性很强。尤其是介词“给”,介词“给” 是现代汉语的常用介词之一。但是现代汉语介词“给”的用法比较复杂多样,所以汉语介词“给”教学难度很大,学生常犯的偏误也比较多。在研究过程中我对升龙大学学生学习现代汉语介词“给”常犯的错误进行考察,认到这是一个常用与比较复杂功能的介词。可以说,介词“给“是汉语教学的重要语法点,也是汉语学习的难点。同时 还没有谁给他们指出有关介词“给”用法上的为难与误用之处,也从来没有谁给他们介绍的教学法所以本人决定把现代汉语介词“给“做自己的研究内容。从而提出有利于现代汉语介词”给“教学的一些有建议。

因上述几个理由,本人决定以《现代汉语介词“给”考察》当作毕业论文。

2 研究对象与范围

本论文主要研究有关现代汉语介词“给”的语法知识与升龙大学学生在学习该介词过程中常遇到的困难。因为有限的时间与经验,本论文只在越南语有关“cho”作为介词用的研究成果基础上进行对比,而不深入研究越南语的介词“cho”。

3 研究目的

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加深对现代汉语介词“给”的理解能力及运用的背景知识,介词“给”的各种用法并指出现代汉语的介词“给”与越南语的介词“cho”的异同。从而将研究结果应用于越南汉语教学,为越南汉语学习者提供一分参考资料。

4 研究方法

本论文采用以下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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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统计法对现代汉语介词“给”进行统计。

采用分析法对汉语介词介词“给”的语义和用法进行分析,特点及使用规则

采用对比法对汉语介词“给”与越南语相对应的介词“cho”进行对比找出两者之间的异同。

本论文还采用问卷调查对升龙大学学生学习汉语介词“给”常犯的一些错误进行分析,从而提出有关的教学建议。

5 研究任务

综述有关现代汉语介词的理论问题。

对现代汉语介词“给”进行考察找出其用法规则及语用功能。

将现代汉语的介词“给”和越语的介词“cho”进行对比,找出两者的异同并将研究结果应用于越南汉语教学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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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现代汉语介词概述

介词是汉语词类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类别。由于它在来源,定义,功能分类等方面表现相当的复杂性,它的语法性质,语法功能及其词类归属等问题一直都处在不停的争论之中。

1.1 介词的定义

关于介词的定义,各家的说法不尽相同,但是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以黎锦熙、刘世儒等为代表,他们虽然注意到了介词的用

法,但还没有抓住介词的本质特征。

(1) 中 国 第 一 部 白 话 语 法 术 黎 锦 熙 先 生 的 《 新 著 国 语 文 法 》

(1924)认为,“介词是用来介绍名词或代名词到“动词”或述说的‘形容词’上去‘以表示它们的时间,地位,方法,原因种种关系的。”

(2) 刘世儒在《现代汉语语法讲义》(1963)里认为,“凡在主从结构里头起介绍作用的词叫介词。”。他已举的例子如下:“ 在北京住∕北京的春天”

上面的两个观点都认为介词就是用以给其他词类“介绍”,是一种起

“介绍”作用的词类。这种说法过于宽泛和笼统,其实,其他的一些虚词,譬如连词也有一定的“介绍”作用,很难区别。

第二种说法以吕叔湘,朱德熙、丁声树为代表。

(3) 吕叔湘,朱德熙在《语法修辞讲话》(1951)中,把介词叫副动词,作为动词下面的一个副类,不能作谓语里的主要成分。

(4) 丁声树在《现代汉语语法讲话》(1961)中,将介词称为次动词,认为次动词也是动词的一种。不过,次动词不作谓语里的主要成分。

从名称来看,他们都认为介词只是动词的一种而动词是实词了。

第三种说法以鲁训,陈昌来为代表。

(5) 鲁训(1994)又把介词看作与谓语有及物性关系的语义格的形式标志,简称“格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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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把介词看作“标志”或者说“语义成分的标志”。但,同为施事格,格表即可以用“被”(那孩子被他管教好了),也可以用“归”

(那孩子归他管教),也可以用“由”(那孩子就由你管教);同为方向,其格标即可以用“朝”(朝南走),也可以用“向”(向南飞),也可以用“往”(往南看)。同一个语义格为什么要用不同的格表?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分析研究。

第四种说法以黄伯荣、廖序东、吕叔湘等他们从句法功能的角度定义

介词:

(7) 吕叔湘在《现代汉语八百词》(1980)里指出,“介词加名词购成介词短语,介词短语的主要用途修饰动词”

(8) 黄伯荣、廖序东在《现代汉语》(1991)里认为,“介词用在名词性词组前面,共同组成“介词短语”,整体修饰谓词性词语,表示跟动作,性状,有关的时间,处所,方式,原因,目的,施事,受事,对象等。”

从句法功能上下介词的定义不仅找到了划分词类的基本根据,而且抓住了介词的本质特征-购成介词短语,介词短语的主要用途是修饰动词。

上面已经仔细地介绍各位语法学家对介词定义的观点。但笔者认为黄伯荣、廖序东所下的定义是最好的,因为通过介词的定义他们已经指出介词的本质特征。因此,笔者凭他们的观点来阐述本论文内容。

1.2 介词的分类

对一种语言做出词类的划分,这是语法研究所必须做到的。而对各词类再做次类划分,是因为各个词类所包含的各词类在语法功能和语义特征上并非完全相同,同一词类各成员存在着各种差异。划分此类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认知各个词类内部所具有的不同特征,就能更好地阐述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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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类及其内部相互之间的差异,从而更好地认识各词类的特征,全面深入的阐明与之有关的各种规律。介词分类工作的目的也不例外。本论文主要是从形式和意义这两个方面对汉语介词进行分类。

1.2.1 按形式分类

 表示被动:只能在谓语前当状语的,包括受事介词,施事介词,工具介词和对象介词:被、 叫 、 让 、 给,把,将,管,比,较,为。

 表示时间方所,方式:既能在谓语前当状语,又能在主语前当全句修饰语,包括工具介词,方式依据介词,时空介词:用,

按 、 照、 按照、凭(着)、靠、本着、 经过、随着、从、自从、 打、由、赶、冲、离、顺着、 沿着 。

 既能在主语前当全句修饰语,又能在谓语前当状语,或在谓语后当补语时空介词:自、于、向、在、到、往。

 既能在主语前当全句修饰语,又能在谓语前当状语,或在兵语前当定语的:对,对于,根,和,同,朝。

1.2.2 按意义分类

 施事介词:在主语后边引出施事成分介词。这类介词有:被、叫、让、给、由、归。

 受事介词:在主语后边引起出受事成分的介词。典型的受事只有两个:把、将。

 工具介词:在主语后边引出工具成分的介词。典型的工具介词有:用、拿。

 对象、内容介词:在主语前后引起对象或内容成份的介词。这类介词有:对、对于、和、同、跟、就、给、管、向、比、较、较之、论、拿。

 时空介词:在主语前后引出时间空间的起点、终点、所在等成分的介词。这类介词有:自、往、向、到、在、由、打、从、自从、当、赶、趁、趁(着)、本、朝、冲、对、沿(着)、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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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依据介词:在主语前后引出表示方式和依据的成分的介词。这类介词 有:按、照、按照、依、依照、根据、凭、凭着、本着、通过、经过、随着。

 排除介词:在主语前后引出被排除的成分的介词。这类介词有:除、除了、除去。

 原因介词:在主语前后引出原因、目的等成分的介词。这类介词有:由、由于、为、为了、因、因为。

上述内容表明,汉语语法家都把介词归类于虚词。大多数介词都由动词虚化而成的。不过与动词不同,介词不能单独成句,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另外,介词跟读音相同的连词也不同。介词没有词汇意义,之有语法意义。长久以来,汉语语法家对介词研究工作十分重视,他们都承认在汉语语法系统中,介词占有重要的地位。

1.3 介词的主要语法特征

汉语的介词基本上都是由动词经过语法化的过程而演变来的。由于介词与动词关系十分亲切,所以讨论介词的语法特点时,主要从介词与动词的区别着眼。笔者已经从各位语法学家对介词与动词界限的观点总结出介词的一些语法特征:

""在桌子上的书".少数介宾结构可以充当补语,如"工作到深夜""睡在床上".介宾结构不能做谓语

 "在,向,于,到,给,自"等可以直接附着在动词或其他词语后边,构成一个整体,相当于一个动词.如"落在我身上""奔向二十一世纪""取决于你的考试成绩""勇于实践""走到了目的地""献给人民""来自纽约"

1.4 介词的语法功能

 联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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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词是具有结构关系的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项。由于介词对于介词之后的体词性或谓语性成分具有很强的支配能力,而且结合起来构成副词性的介词结构,参与到句子结构之中,与句中的述语动词等成分发生句法关系,即一般所说的“介引”作用。由于有介词作为联系项,述语动词与介词宾语之间的句法关系就显得清晰明确,因此从句法层面上来看,介词是状语或补语成分的重要标志。

例如:

(9) “他吃完一个苹果,把果核儿投到很远的地方”

 支配功能

汉语动词语法化为介词之后,失去了充当谓语或谓语中心等动词的语法特征,但动词支配宾语的句法功能基本保留在了介词中,介词对其支配成分具有很强的控制能力。

 控制功能

在 框 架介词 中,介 词的控 制功能 体现 得很明 显。框 架介 词是 由

“在、从、用”等介词常与方位词“上、下、里、 外、边、中、之间”以及名词“时、的时候”等配套使用构成的介词组合。框架介词的支配能力表现在其前项与后项之间可以内容纳超长的体词性成分,这是汉语其他词类所不具有的功能。

1.5 介词短语的语法功能

介词是虚词,不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它总是同其它词语组合成介词短语后才能入句充当句子成分。

 介词短语的主要语法功能是作状语,以介绍出跟动作、行为、性质有关的对象、时间、处所、方式、范围、目的等。

 介词短语可以作定语。这时候,介词短语与中心语之间一定要有“的”

 部分介词短语可以放在谓词性成分后面做补语。能充任补语的只有“于、向、自、给、在、往、到”等少数从文言来的介词。

 少数介词短语能作宾语:常用作宾语的是“为了。。。”,

“在。。。”,而且多见于“是”字句

 除了以上几个功能,少数介词短语还可以作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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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介词与相关词类的区别

由于现代汉语里的介词都是从动词演变来的,大部分介词还保留着动词的功能,所以有时两者很难区分。

既然介词和动词有如此密切的关系,也就有必要明确两者的界限。对于动词,认为动词经常作谓语或谓语中心,可用否定副词和程度副词修饰,可带动态助词,有些动词可以重叠。但是在界定介词时,通常将介词与动词加以比较,考察介词缺少了动词的那些语法特征。

 能带宾语的动词也可以不带宾语,介词则一定得带上宾语。

 动词能带补语,介词不能。

 动词和动词可以构成联合结构,介词和介词不能构成联合结构。

 做介词时,句子可以有语音停顿,也可以没有:做连词时,要有语音停顿。

 做连词时,常与“所以、因此”配合:做介词时,一般单用。

 “和、跟、同、与”的区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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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序法:互换“和、跟、同、与”前后的成分,如果意思不变,它们是连词:如果意思改变或者不能互换、它们是介词。

 添加法:看能否在“和、跟、向、与”添加状语,如果能添加,它们是介词:不能添加,它们是连词

 省略法:看能否省略“和、跟、同、与”前的成分,如果能省略,它们是介词,如果不能省略,它们是连词。

1.7 现代汉语“给”字的词性问题

在现代汉语中,“给”具有动词、介词、助词等多种用法,是一个使用频率相当高的重要词语。动词“给”,介词“给”的后面通常直接跟名词性成分,助词“给”直接用在动词前。

 动词“给”

 动词:“给”的主要用法是使对方得到,使对方遭受或表示容许,致使。例如:

(10) 那本书我给你了

 动词“给”在句子里主要作谓语。后边可带动态助词“了、过”,但不能重叠。例如:

(11) 张老师教过我三年,给过我多次帮助。

 动词“给”能够前加副词“不”来否定,不能加程度副词。我们可以说“我不给他钱”而不能说“很给∕非常给”

(12) 小朋友给老师敬礼。(“给”表示“向、对”义)

 助词“给”

 助词“给”没有具体的词汇意义,所以不能独立使用。它直接用在动词前。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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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杯子叫我给打碎了一个。

可见,现代汉语的介词“给”是从动词演变而来的。动词“给”和助词“给”的用法没有介词那样复杂。因此,作为介词的“给”一同深受中外学者的高度重视及钻研。研究结果较为丰富。

小结

汉语的实词缺乏表示语法意义的形态变化,介词成了表示语法意义的重要手段之一。汉语介词在词汇中所占数量很有限,但使用频率却很高,其语法作用也非常重要。

直到现在,各位语法家对介词的定义、分类及其与相关词类的界限尚未达成一致。笔者倾向于用功能观点来定义介词,因此在本论文中把介词解释为“介词用在名词性词组前面,共同组成“介词短语”,整体修饰谓词性词语,表示跟动作、性状有关的时间、处所、方式、原因、目的、施事、受事、对象等。”,并且以其为分析研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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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章 现代汉语介词“给”考察(与越南语对比)

汉语介词“给”的用法和语义表达功能复杂多样。这一章,本文主要从句法和语义角度、从该介词撘配的核心动词和介词后的宾语入手进行分析、探讨。在研究汉语介词“给”的同时,本文也在一定的程度上把汉语介词“给”与越南语介词“cho”进行对比,找出两者之间的异同。

引进受物者的介词“给”均出现在 S1、S2 这两种句式中。这两种句式都表达给予义的给予句。能出现S1句式中的动词只能是表给予义的。

在引进受益者、受事者、受害者的介词“给”主要出先在 S2 里。因此,在各式 S2 中要区别引进受物者和引进受益者的“给”。关于区分这两者的问题,博雨贤在《现代汉语介词研究》中认为:

 表受物的介词结构后面的动宾词组的宾语应代表可供给予之物,表受益的介词结构所修饰的动宾词组的宾语则不受这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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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受物的介词结构后面要求动词必须只能是表给予、取得、制作类的,表受益的介词结构后面的动词范围大得多。

 表受物的介词结构后面的动宾词组中间要有数量词做宾语的定语,也就是说宾语名词一般应为确指名词而不能是泛指的,表受益的介词结构后面的动宾词组则不受这个限制,名词而且有光干名词充任宾语的情况非常多。

2.2 介词“给”的句法功能

由“给”组成的介词短语可以用在动词前作状语,用在动词后作补语。

 作状语

例如:

(19) 那个汉字的未完的话给吴仁民留下一线的希望,但是希望渐渐地消失了。(巴金《家》)。

例(19)里的“给吴仁民。。.” 放在动词前作状语。

 作补语

例如:

(20) 我见了他一面,把他母亲交给他,就回干校去了。(巴金《随想录》)

例(20)里的“给他。。。”放在动词后作补语。

2.3 介词“给”的语义特点

介词“给”是从动词演变来的。它表示的意思比较复杂,比较难以把握。笔者已在前人对介词“给”研究的基础上,把介词“给”的用法分为以下五种:

第一, 引进动作行为的接受者或动作所涉及的物体接受者。我们 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 “给”的宾语表示物体的接受者。“给”可以用在动词前或后。

例如:

(21) 我也给妹妹带来了几样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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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1)里的“给”用在动词前,其中“妹妹”是“礼物”的接受者。以上列子的介词“给”都表示给予义。

 “给”的宾语表示动作的接受者。这时候,介词“给”有

“向,朝,对”的意思。

例如:

(22) 他就生动,深刻而具体地给我谈了三个钟头。(许道明《新编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具体传递信息义特征的动词,可以用于这种句子。如“说”、

“讲”、“谈”、“介绍”等都不同时带两个宾语,常用“给”引出动作的对象。如“罗队长给我详细介绍造桥的准备过程”,不能说“罗队长详细介绍我造桥的准备过程”。“道歉”、“敬礼”等都是动宾语结构,它们后边有一个宾语了,因此不能带上另外一个宾语。这些动词也要用

“给”引出动作的接受对象。如“他给我道个谦”,不能说“他道谦给我”。

(26) 我给哪些因为在近旁而极响的爆竹声惊醒,看见豆一半大的黄色的灯火光,接着又听得毕毕剥剥的鞭炮,是四叔家正在“祝福”了;知道已是五更将近时候。(鲁讯《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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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引进受事者,有介词“把”的意思

例如:

(27) “噢,是杨重他们来找你汇报个事,我给他们拦下了,让他们过两个小时再来。”(王朔《你不是一个俗人》)

例 27 里“我给他们拦下了”是“我把他们拦下”。这 句中的

“给”在意义上都相当于“把”,表示处置。

2.4 动词对“给+NP”前后位置的选择

 只能出现在“给+NP”后面的动词 属于这类动词有“道(歉)、敬(礼)、理(发)、治(病)、解释、治疗、写(信)、上(课)、倒(水)”等。

例如:

(28) 原来她在给我写信。(许道明《新编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我们一般说“给我写信”,而不说“写给我信”,但是,如果我们给宾语加上一定的限制后,这类动词出现在“给+NP”前就自由多了。例如:“写给我信”可以改成“写给我一封信”。不过这里的“给”不是介词,而是动词。

 只能出现在“给+NP”前面的动词 只能出现在“给+NP”前面的动词的数量很有限。这类动词可以单音节动词居多,如“推、常、嫁”。因为当“给+NP”出现在动词后时,“动词+给”几乎组成一个复合动词,如:“推给、常给、嫁给”等。“双音节动词+给”组成复合动词可能性较小。“单音节动词+给”组成复合动词的可能性较大。

例如:

(29) 你别把责任推给他。

 能出现在“给+NP”前或后的动词 可以把只能出现在“给+NP”的前或后的动词分为一下两种: 第一,既能出现在“给+NP”的前面,也能出现在“给+NP”的后面,意思基本不变。如:“分、递、寄、送、留”等。当他们用在

“给+NP”前时,与“给”也可组成双音节的复合动词。如:“分给、递给、寄给、留给”等等。“分给你、递给你、寄给你、留给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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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给你分、给你递、给你寄、、给你留”也可以说。不过后者有歧义。因为“给”还有给予义。请看下面的例子:

(30) 你别去送了,我给你送过去。

(31) 你在家等着,我给你送点东西过来。

在例(30)中,“给你送”的“你”本来应该是动作的发出者,

“我”是代替“你”做动作的。例(31)中,“给你送”“你” 是承受者,事物的收受者。

第二,既能出现在“给+NP”的前面也能出在现在“给+NP”的后面,意思就有所改变。如:“借”,“借给你”与“给你借”是不同的。

“借给你”中的“你”是动作的结果,而“给你借”中的“你”是动作的对象。

 不能出现在“给+NP“前或后的动词 属于这类动词有“参加、游览、访问”等。这些动词既不表示给予,也不表示取得、制作。

总之,对于能够与动词结合的“给+NP”词组,它与动词的关系可概括为一下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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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给+NP”用在动词后

“给+NP”可以用在动词后,组成“动词+给+NP”的结构。这时

“动词+给 ”像是一个动词。如:“分给、发给、送给、卖给、嫁给、还给、常给、让给、扔给 ” 等等。因此,表面上看是“给+Np”用在动词后,其实分析为“动词+NP” 更合适。

“动词+给”后面有时只带一个 NP,一般是指人名词宾语,有时不

是指人名词,但是表示的是动作给予的对象,是收受者:有时带两个名词,一个是指人名或代词宾语,另一个是指物名词宾语——客体。

“动词+给”+ 对象名词。例如:

(40) 我先把钱付给他.(张贤亮《爱情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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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给+NP”用在动词前、后的句式意义

“给+NP”能用在一个动词前或后。但意义有时相同,有时不同。不同有两种情况,一是句式不同构造的,二是词的一项不同构造。

 由句式不同构造的

例如:

(41) 留给他一个烂摊子。∕给他留了一个烂摊子。

“给 +NP” 用在动 词后, 整个句 式强 调的是 动作的结果 。“ 给+NP”用在动词前,整个句式强调的是动作的方式对象或目标。“给大家分”和“分给大家”都可以说,但意思有差别。“分给大家”中,“给大家”可以看作介词结构作补语,表示动作的结果,即“给”的结果是“给大家”。“给大家分”中,“大家”是“分的对象,“给大家”可以看作介词结构作状语,表示动作的方式,即以“给大家”的方式分。在看下面的例子:

给我交作业 交给我作业 交给我一份作业

给我卖书 *卖给我书 卖给我一本书

“交给我作业”和“给我交作业”都可以说,但意思也不同。这种意思不同是由不同的句式造成的。“给我卖书”是可以说的,但不能说“卖给我书”。这种句子的特点是宾语前面有修饰语。“卖给我书”应该改为

2.6 介词“给”与介词“向”的差异

介词“给”与介词“向”两者有相同之外,都能表示“引进动作行对象”,如“借此机会,我向朋友们拜年”和“借此机会,我给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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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年”意义是一样的。“向”和“给”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时,后边动词多含有“说”义,如“说、道歉、介绍、讲、解释、拜年”等。例如:

(43) 工厂的领同志给(向)我们介绍了技术革命的情况。

(44) 没关系,不要给(向)我道歉了,这点儿小事算什么?

由“向”或“给”构成的介词短语都可用在动词后面,作补语。例如:

(45) 我必须寄给你一点消息,你或者不至于倒抽一口冷气吧。(鲁迅《孤独者》)

(46) 他高兴地刚在问靖甫时,普大未已经走向书桌那边去了,于是只得跟过去。(鲁迅《弟兄》)

但“给”与“向”在句法语义上也存在差异,“给”还可以表示与介词“为、替、被、把”等相当的意义,“向”还有“朝”的意义,表示动作面对的方向。例如:

(47) 我们的船向前走,两岸的青山在黄昏中,都装成了深黛颜色,连着退向船后捎去。(鲁迅《故乡》)

“给”的宾语表示动作 的接受者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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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词或表 示人、物 体的名词

× V

动词含有其他意义 × ×

2.7 介词“给”与介词“为、替”的差异

“给、为、替”这三个词语同属对象类介词,都可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因此它们在语义上是有交又的。它们和名词或代词组成的介宾短语引进动作的受益者时,有时它们是可互换的,有时不可的。例如:

(48) 我们一定要替班长报仇。(周永惠《同义词反义词词典》)

(49) 门给人踢烂了。(同上)

例如(48)中的“替”可以用“给”或“为”来替换。但例(49)中的“给”却不能用他“替、为”替换。因为“给”表示被动意思而不是主动意思。由此可见,这三个词语是有差异的。这些差异有语义的,也有句法的。讲清楚这些差异,就有助于汉语学习者理解并掌握它们的用法,从而在使用中减少偏误的出现。

搞清楚这组近义介词的差异。对它们在语义特征和句法特点上的差异进行了分析,总结,重点是寻找出差异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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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为、替”在语义上的差异

“给”侧重引出动作的承受者,或表示被动,如“对不起,这本书给你弄脏了”、“这本词典都给他翻破了”

“为”侧重在动作的收益者或表示原因、目的,如:“她从来没有为钱发过愁”、“朋友们为我们的友谊干杯”

“替”侧重在“代”、“换”,引进对象,如“今天张老师病了,我替他上课”

 “给、为、替”在句法特点上的差异

从上述内容可知,“给、为、替”在语义上是有区别,这些内在的语义差异也必然会体现在句法特征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跟不同词语撘配,或对不同句式的选择,也往往反映出它们在语义上的差异。这组近义介词在句法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支配功能:三者之中只有“为”既可以支配体词性成分,也可以支配谓词性成分,如:“这位大学生为抢球落水儿童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王自强主编《现代汉语虚词词典》)。不能说: “这位大学生给抢球落水儿童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或者 “这位大学生替抢球落水儿童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充当句子成分的能力

由“给”和名词或代词组成的介宾短语除了充当状语以外,还能充当补语,如“免得你这个少爷以后到别的地方挨饿。我教给你一套最简便的方法吧。”(张贤亮《感情的历程》):由“为”和名词或代词组成的介宾短语除了能充当状语以外,还可以作定语,如:“这是为国为民的好事,我能拦着他去做吗?”(刘月华等著《实用现代汉语语法》 )但不能说:“这是给/替国给/替民的好事,我能拦着他去做吗?”

 “给、为、替”在语用功能上的差异

介词“为”引导的成分处于句首状语的位置上时,具有标识话题的作用,如“为此事,我一直充满着歉意,我是最反对伤害别人的 自尊心。”(刘月华等著《实用现代汉语语法》),商务印书馆)。介词

“给、替”没有这个功能。

 给、为、替”三词的替换情况

*“给、为、替”三词之间都可以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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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为、替”这三个介词都引进动作的受益者(服务的对象),但在语义上有时会明显差别。请看:

(50) 小明给我发了一份传真。(“我”是“传真”的接受者)

(51) 小明为我发了一份传真。(可以说“小明替我、帮我发了一份传真给第三个人”),或者“小明为我的事情给别人发了一份传真”。

(52) 小明替我发了一份传真。( 小明帮我发了一份传真给别人) 如果,介词后的名词不表示事物的接受者,也不表示原因,那么上述三个介词表示的意义就没有什么差别。这时候,三者可以互换。例如:

*只能用“给”,不能用“为、替”替换

介词用“给”表示一下几种意义就不能用“替、为”替换

第一,表示动作行为的接收者或动作所涉及的物体接受者。例如:

(57) 我不应该将真实说给子君,我们相爱过,我应该永远奏献她我的说谎。(鲁迅《伤逝》)。

第二,引进施事者,与“被”的意思相同。例如:

(58) 我可是这一同一点也没有得到好处;连剥下来的衣服。都给管牢的红眼睛啊义拿走了。(鲁迅《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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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侧重“代”、“换”等意义时,只能用“替”,不能用

“给、为”替换,如;“刚才你不在,我替你接了一个电话。”(刘月华等著《实用现代汉语语法》),商务印书馆)。

*“替、为”之间可以互换,而不能用“给”进行替换

为、替”表示服务的对象时,如果“为”或“替”后面不是动作动词,“为”和“替”一般可以互换,则不能用“给”替换。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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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汉语介词“给”与越南语介词“cho”的用法、意义上的对比

*相同之处:

现代汉语介词“给”和介词“cho”都引进受益者或交付、传递的接受者。 例如:

(62) Hắn giảng giải dạy cho Từ (Nam Cao,Đời Thừa )

“Những chuyện không muốn viết ” )

“tôi” 是“tấm danh thiếp”的接受者

(65) Rồi bà đem ra những thức ăn của người ta biếu phân phát cho chúng.(Thạch Lam,Đứa con)

(然后她拿给出人家所递给的食品发给他们)( 石蓝、“Đứa con”) 可以看出,以上八个例子里的“cho”的用法跟汉语介词“给”完全相同。因此,把它译成汉语时,都用介词“给”来表示。

*“cho tôi”也可以用在命令句,加强说话人的意志。如,“anh đứng lại cho tôi ”.。(你给我站住!)

* 不同之处

越南语介词“cho”还有三种与汉语介词“给”不同的用法。其为:表示原因;表示将要提出的是受性质、状态的影响的对象;引出动作行为的需求、目的、程度等。

+ 介词“cho”表示原因:Vì….cho (nên).汉语介词“给”没有这种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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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66) Vì mây cho núi lên trời

Vì chưng gió thổi hoa cười với trăng

(70) Nhưng Điền tin rằng :Cái học thức của Điền tuy chẳng giúp Điền kiếm nổi miếng ăn,nhưng cũng có ích cho Điền nhiều lắm.(Nam Cao,Giăng sáng)

(可是阿田相信:自己的知识尽管未能使自己养活自己,可也能给自己带来不少好处)(南高、“ Giăng sáng ” )

(71) Thật là may cho chúng mình quá (Thạch Lam,Đói )

(对咱们来说实在是幸运的)( 石蓝、“ Đói ”)

(72) Mới biết các nước đánh nhau cũng thiệt cho con nhà nghèo thật.(Nam Cao,Giăng sáng)

(可知,各国互相进行战争对穷苦家庭的孩子也带来好多损失)( 南高、“ Giăng sáng ”

以上三个例子中的宾语都是受性质的影响的对象。这可以是好的影响

(如例 71,72),也可以是不好的(如例 72)

(73) Bà nhục cho ông cha nhà bà Cũng có lẽ tủi cho thân bà ,bà nghĩ đến cái đời đằng đẵng của bà,không có chồng.(Nam Cao,Chí Phè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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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自己租先感到十分耻辱,可能他也自叹命苦。她想着整个一生没有丈夫的漫长的痛苦孤单一身的岁月。) ( 南高、“Chí Phèo ” )

例(73)中的宾语是受状态的影响的对象

表示这种意义的介词“cho”译成汉语时,一般用别的词语来表示,而不用“给”

+ “cho”引出动作行为的需求、目的、程度。

(74) Phải tập cho quen,lúc đọc trông ra vẻ một chút.Xập xệ người ta cười cho chết.(Nam Cao,Nỗi truân chuyên của khách má hang)

(应时常练习养成习惯,读起来时显出一点好样子,苦那么生硬,人家会笑话的)( 南高、“ Nỗi truân chuyên của khách má hang” )

“Quen”是“tập”的目的、需求。

(75) Bằng một cái giọng nói và một vẻ mặt rất phong tình theo ý hắn ,hắn bảo thị : “Hay mình sang đây ở với tớ một nhà cho vui.”( Nam Cao,Chí Phèo)

(按自己以为富有轻挑意味的面容和口音,他告诉她说:“我想你到这儿来往在一起欢乐欢乐吧”)( 南高、“Chí Phèo ” )

“Vui”是 “ sang đây ở với tớ ”的目的。

(76) Lạnh ,gió to,nghe ở lán bên cạnh có tiếng thổi lửa phù phù ,chúng tôi cũng dậy đốt lửa cho đỡ rét (Nam Cao,Ở rừng)

(天气冷,风又大,从旁边的临时性小竹屋传来呼呼的吹火筒,我们也起来生火取暖)( 南高、“ Ở rừng ” )

“Đỡ rét”是 “ dậy đốt lửa”的目的

(77) Người đàn bà pháp hình như cũng nhận thấy thế ,nên bà ta cố thu hình cho nhỏ bé lại,và luôn luôn cúi mặt xuống tờ chương trình để trên lòng.(Thạch Lam,Người Đầm)

(法国女人好象也感到如此,所以她尽力缩小身躯,并经常抵着头看着放在自己裙子上的节目单)( 石蓝, “ Người Đầm ” )

“Nhỏ bé”是 “ cố thu hình”的目的

(78) Thôi chúng mình ăn cho no đã ,rồi sẽ liệu sau.(Thạch Lam,Đói )

(来,我们先吃个饱,以后再说吧)(石蓝, “ Đói ” )

“No”是 “ ăn”的程度

Ngày đăng: 27/07/2016,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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