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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ziran (self so) in early medieval china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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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自然观念的演进与汉魏之变 “我们的兴趣并不在于这些思想本身的源流和发展,而是在于这些思想在世 间所曾完成的工作” 1 ——Crane Brinton “自然”一词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的指涉是宽泛的、多义的,且存在演变 和发展之势。自先秦以来,经由不同的思想脉络及话语表述,“自然”形成 了不同的意涵指向。先秦思想家基于对天道与人事的观察、思考,将朦胧的 宇宙认识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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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自然观念的演进与汉魏之变

“我们的兴趣并不在于这些思想本身的源流和发展,而是在于这些思想在世 间所曾完成的工作” 1

——Crane Brinton

“自然”一词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的指涉是宽泛的、多义的,且存在演变 和发展之势。自先秦以来,经由不同的思想脉络及话语表述,“自然”形成 了不同的意涵指向。先秦思想家基于对天道与人事的观察、思考,将朦胧的 宇宙认识提炼为“自然”这一描述性话语。战国诸子已将“自然”运用到很 多层面。如庄子以“自然”论养生,荀子以“自然”阐释“性”,韩非子以

“自然”分析“势”。尽管在这些论述中,“自然”大多是充当一种描述成 分,尚未成为核心话语,但却为“自然”在后世的广泛运用开辟了多条路径。 汉魏社会的大变迁使政治与学术均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也为各家思 想的碰撞与交流创造了条件。在“自然”与“名教”的关系论辩中,魏晋士 人对于“自然”的认识逐渐深入,为魏晋文化不断注入新的思想元素,带来 了宇宙观、政治观、人生观、艺术观等等的变化,其影响至大深远。这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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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自然”完成了两项最重要的工作,一为新学术之建构,一为新人生之筑 造。自然观念的发展与这二条脉络并行展开。它不仅重塑了中国士人的文化 性格与理想,转变了人生态度及生活方式;而且作为重要的思想观念和美学 元素,影响了中国文学及艺术型态的发展,在这一意义上说,汉魏文化转型 是在“自然”观念的不断转化中完成的。

一. “自然”的歧义性与历史性

论及汉魏思想之变,学界常以“名教”与“自然”作为标识,一般认 为,汉代是名教体系建设的重要时期,“自然”思想受到压制而边缘化。汉 末的名教危机全面导引了魏晋自然思潮的爆发。这一论述往往忽略了“自然” 的歧义性与历史性。“自然”并非一成不变的概念。《老子》与政治之“无 为”相呼应的“自然”,汉儒描述气类感应的“自然”,王充为破除虚妄而 采用的“自然”,魏晋士人与“名教”对应解读的“自然”,以及六朝以来 逐渐成为美学话语的“自然”等等,这些概念出现于不同的的历史情境,彼 此既有内在的语义相关性,又存在着不同的阐释角度。简言之,有以自发生 成而言的“自然”,以本然存在而言的“自然”,以方式策略而言的“自然”, 以人生境界而言的“自然”,以艺术品味而言的“自然”……即使魏晋士人 共同标举的“自然”,亦存在多维度的解读。名士们争相标举的“自然”往 往非同一话语,以致常常出现论战双方各以己之“自然”相互攻讦的局面。 魏正始中(约 245 左右),夏侯玄、李胜等人针对当时的“复肉刑” 提案展开过一场论辩。“自然”即作为评判指标,被引入这个政治议题中。 论争双方的焦点正在于刑法的制定是否合乎自然。曹羲认为“杀人伤人,皆 非人性之自然”,2

故肉刑与死刑皆不可取。夏侯玄虽反对肉刑,但认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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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羲:<肉刑论>,《全三国文》卷 20,,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 文》第三册,页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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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制定是必不可少的,理由是“杀人以除暴,自然理也”。针对夏侯玄的观 点,李胜三番问难,所坚持的理据是:“杀之与刑,皆非天地自然之理,不 得已而用之”。4

此三人皆以“自然”为评判标准,体现了基本的价值认同

——自然即合理,但迥异的观点也展示了“自然”的歧义性。嵇康、向秀论 辩养生亦如是。向秀以所谓“自然之理”、“自然之性”来审视嵇康养生论, 驳其“悖情失性”、“不本天理”。而嵇康却认为自己的养生之道正在于“顺 天和以自然”、“任自然以托身”。双方皆以“自然”为标尺,观点却大相 径庭。一是对人类情感乃至生理自然的绝对肯定;一是力图超脱情感欲望的 束缚,追求一种恬淡清虚的自然境界。这种多元诠释引发的的观念冲突也提 示我们,“自然”是经由不同语脉进入魏晋思想论坛的。因此,“自然与名 教之辨”作为玄学的中心课题,有些论者的“自然”观点并非针对“名教” 而提出,但“自然”的歧义解读却形成了不同面向的“自然”与“名教”之 争。。

另外,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人们的关注点不同,对“自然”的理解 也会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以宇宙论而言,汉魏表述存在明显差异。王充以“天 道自然”否定汉代的天人感应观,但在汉儒眼中,感应未尝不是“天道自然” 的体现。秦汉帝国的体制建设关注的是宇宙的秩序性——这种由宇宙万物自 发生成的群体关系,正是汉儒想表述的“天道自然”。

二. “自然”在政治视域下的哲学演进

“自然”观念的发展既有其内在的哲学演进之路,又不可避免地受到政 治的制约。先秦两汉至魏晋,“自然”的发展从未脱离政治语境。在《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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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玄:〈肉刑论〉,《全三国文》卷 21,,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 六朝文》第三册,页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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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胜:〈难夏侯太初肉刑论〉,《全三国文》卷 43,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 汉三国六朝文》第三册,页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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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中,“自然”便已显示出沟通天道与人事的价值意味,以天为法的思维 模式将 “天道自然”引入了政治议题,形成了一套具有政策指导意义的政 治论述。战国后期,诸子发展了个共同的治道策略——“因自然”,即顺应 事物发展之自然规律,因势利导,这一观念渗透于各家的思想表述中,构成 了先秦思想中一个重要的政治话语。两汉时,人们已基本接受“自然”是人 类社会生活中不可抗拒的规律或法则。不仅天地的运行、万物的生长有其遵 循的“自然之道”,社会的发展、政局的演变也蕴含着“自然之势”,而且人 类自身,从生命到情感,皆属“自然”。随着人们对“自然之道”与“自然 之性”的不断发现与认可,“因自然”作为一种行事策略,已渐渐发展为一 个普遍的应世法则。

秦汉帝国的政治语境需要构建一个秩序化、系统化的宇宙模式,宇宙 的秩序性不断被强化, 阴阳五行观念的注入,使这种结构模式愈来愈细致 繁琐。“天道自然”渐渐沦为一种机械的系统运行论。事实上,汉儒在推行 礼制的过程中,已开始采用新的表述——礼制本于自然之人情,由此,赋予 礼制建设以“因自然而为”的合理性。不过,这种论述只是在理论层面上给 予人文制度以一种根源性的解释,难以化解东汉的名教危机。

帝国的解体带来秩序的崩溃,魏晋士人对“自然之道”与“自然之性” 的重新阐释,解构了汉儒繁琐的宇宙模式,将士人从建构群体秩序的思维模 式中解放出来。魏晋的政治现实推动士人在自由与秩序之间寻求生命的支点, 转而关注自然生命本身的存在意义。“天道自然”所蕴含的生命原发意味为 处于生存危机的个体提供了自救之道。这一转向不仅发掘了“自然”最本质 的思想意涵,也为个体实现生命的超越找到了思想的突破口,完成了由“因 自然”向“任自然”和“返自然”的思想转化。

三. 内在超越的自然精神

汉末以来,动荡不安的社会政局使“安身立命”成为时代的焦虑主题。 仲长统的<乐志论>在一定程度了反映了士人在大时代转换下的人生理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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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184)<清诫>一诗更不啻于一篇<养生论>。

天长而地久,人生则不然,

又不养以福,保全其寿年。

饮酒病我性,思虑害我神,

美色伐我命,利欲乱我真。

神明无聊赖,愁毒于众烦,

中年弃我逝,忽若风过山。

形气各分离,一往不复还。

上士愍其痛,抗志凌云烟。

涤荡弃秽累,飘邈任自然...。

退修清以净,吾存玄中玄。

澄心翦思虑,泰清不受尘。

恍惚中有物,希微无形端。

智虑赫赫尽,谷神绵绵存。5

此诗论修身养性之道,开篇以“天地”之长久对应“人生”之短暂, 随后概述害生之事——“饮酒病我性,思虑害我神;美色伐我命,利欲乱我 真”,其结果是“中年弃我逝”、“形气各分离”。最后,期望通过 “涤 荡弃秽累”达至“飘邈任自然”的境界。所谓“涤荡”方式——“退修清以 净”、“澄心翦思虑”,与嵇康“清虚静泰,少私寡欲”基本一致。二人又 同以“任自然”表达生命境界,竟似环环相承。

不同于汉儒乃至正始名士对秩序建构的热衷,嵇康、阮籍以及后来的 两晋名士越来越关注个体生命在有限天地中的自处。个体的“不朽”不再建 立于“立德”、“立功”、“立言”之上,而是通过心灵的无限自由(“任 自然”)来实现。对于“自然”之境的向往,推动士人对于生命形式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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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汉文》卷 66,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 2 册,页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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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的探寻。形成两条途径,一是向外开拓新的文化空间,一是向内开启精 神的超越之径。“自然”从清谈场域中的玄学话语,化为付诸于行的人生实 践。

如果说阮籍所向往的“大人先生”还只是存于神仙世界无可企及的理 想。嵇康、陶潜则将“自然”落实于人间,以其生命实践为后世奠定了自然 精神的内在超越之径。

嵇康由养生工夫论契入“清虚静泰”的修养之道,试图以平淡超然的 态度摆脱政治与世俗价值的束缚——“越名教而任自然”。他所描述的超越 之境不再是远离尘世的仙境,而是人间山水。走出庙堂的名士,在山水世界 发现了自然之美,真切地体悟到宇宙自然之道与生命的自然之趣。由此,山 水成为两晋士人释放心灵的重要空间。然而,山水毕竟只是生命暂时憩息的 场所,心灵的自由与生命的愉悦只存于短暂的瞬间,片刻的“快然自足”稍 纵即逝。

人如何在俗世生活中,超越自然生命的限制,真正实现“任自然以托 身”?陶渊明做了最成功的尝试。他以归返的姿态改变了以往“游仙”、“寻 道”等极力向外探求的路径,回到自然生命赖以栖息的乡土,回到了日出而 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回到真实质朴的人情关系之中,将“自然”落实 于人境。他所感受的“自然”不仅是四季流转的生命律动、也是日常人际交 往中的情意感通。精神的超越不在外求,而是以自然生命的本然状态融入宇 宙的自然节奏,同时也融入人伦社会的自然秩序。

陶渊明以“返自然”方式走出了魏晋玄风,结束了士人两百年飘零、 感伤的精神之旅,为个体生命的安顿找到了存在之所。他不仅奠定了一种新 的人格典范,也为士人开拓了新的生存空间,更重构了一种新的人生范式。

四. 玄学之外的“自然”

“自然”这一概念在魏晋被广泛运用,渗透至政治、学术、伦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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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艺术及士人行为方式之中,发展为一个较为普遍的“公共话语”。对于 “自 然”在魏晋的滥觞,不可否认,玄学有推波助澜之功。不过,观念的潜入并 不完全依赖学术理论的推动。魏晋文化语境中出现的“自然”具有多元性, 其中不乏玄学的反思,亦有先秦两汉观念的延续与发展。

本文第四章探讨“自然”与文论话语的建构,考察的正是“自然”在 另一语脉的发展。魏晋是中国文学开始走向独立的重要时期,文学与艺术的 品评渐成体系。“自然”正是建构这一体系最核心的观念要素。由于中国“文 学”这一概念从一开始就与广义的“文”相联系,因此,中国“文论”并非 纯粹意义上的文学批评。正因为如此,魏晋以降的文艺理论与一个悠久的论 述传统遥遥相接。

如果说魏晋玄学通过“自然与名教之辨”为名教体系的合理性寻求论 证,那么,中国文论试图解决的是“文”存在的合理性,在广义的人文概念 中,二者是相通的。两条脉络殊途同归,皆以“自然”为人文世界的价值源 泉与终极解释。学界常以文论这一观念的形成乃玄学的侵入,其实不然。自 先秦,关于“文”的阐述已在不同语境中存在,并形成了一套层累的论述。

“文学”的独立,并未将这些论述与所谓纯“文学”的讨论剥离。“文原于 自然”的观念是在文质之辨的脉络中逐渐形成的。“质而已矣,何以文为?” 的历史追问长期质疑着“文”的价值合理性,经过漫长的思辨,中国文化中 的“自然”观念为这一问题作了最有效的回答。“自然成文”的论述赋予“文” 以一种内在的、先天的、本然的意义。

关注“文论”这一脉络的意义在于,它作为中国文化中一个悠久的论 述传统,为“自然”观念的发展提供了另一重要的话语空间,使“自然”在 脱离魏晋玄学背景以及清谈场域之后,依然获得持久的关注与探讨。 “自 然”作为一个美学概念,使士人的人生理想与艺术追求获得统一。以“自然” 为旨归的价值理念成为士人所向往的人生境界,也成为衡量艺术创造的美学 标准,在这一意义上,它早已超越了魏晋玄学语境下的思想之争,成为一个 真正的公共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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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余论与展望

汉魏六朝是士族文化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时期,厚重、质朴的两汉文化 与轻灵、飘逸的魏晋文化,共同奠定了中国士人文化的基本型态。文化的塑 造关键在于人的塑造。如果说两汉以经学为主流的学术思想,意欲培养以道 德、学问为根基,以经世致用为理想的士人群体,那么,魏晋文化则丰富了 中国士人的人生范式与人文理想,在政治舞台之外,魏晋士人发现了山水之 美与田园之乐,开辟了更为广阔的文化空间。以人格典范而言,两汉名教之 治陶铸了“以澄清天下为己志”的东汉名士,魏晋自然之风则熏陶出“目送 归鸿、手挥五弦”的嵇康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陶潜。正因为有 魏晋文化的补充,方构成了中国文化在人生与艺术上的多元与丰满。“自然” 正是这一文化建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思想要素。它从宇宙法则,具体落实到 士人的社会生活中,作为价值观念,渗透至人生领域及艺术领域,构成了具 有美学意义的理想型态。“自然”作为美学观念的奠定,影响了中国文学及 艺术型态的发展。鉴于时间与篇幅,本文无暇顾及于此,期望于日后能有进 一步的探讨。

Ngày đăng: 09/09/201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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